| 网站首页 | 土地律师 | 土地新闻 | 土地交易信息 | 土地承包 | 土地征用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案例 | 土地法律 | 土地咨询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土地法律网 >> 土地承包 >> 承包法规 >> 正文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土地承包案件         ★★★ 【字体: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土地承包案件
作者:佚名    土地承包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592    更新时间:2006/7/9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的类型:

1、承包合同纠纷;

2、承包经营权纠纷;

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另外,该司法解释还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承包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土地承包:

  • 下一篇土地承包: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土地承包
    没有相关土地承包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