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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纠纷不经仲裁法院能否受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32  更新时间:2006/7/9 16:09: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土地承包纠纷不经仲裁法院能否受理 

 我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孙某,孙某欠转包费至今没给,我想起诉孙某,听说必须先到乡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我怕仲裁胜后孙某不付转包费,而且仲裁没有强制力。请问,不经仲裁法院是否受理?王民

   王民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承包合同纠纷;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你与孙某系土地承包纠纷,法院应当受理。至于土地承包纠纷要先到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规定是: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此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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