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土地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968  更新时间:2006/9/13 16:01: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有关土地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议。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侵权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如下5种: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
    3、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损失的;
    4、应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拒不交还土地,或临时使用土地的当事人期满后拒不交还土地的;
    5、擅自将农民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

    此外,在实践中还经常发生如下三类土地侵权纠纷:
    1、未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占用或毁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使用的土地引起的纠纷。
    2、发包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非法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引起的纠纷;
    3、在土地征用补偿中,截留、侵吞或占用农民应得补偿费引起的纠纷。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