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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市场税收调控成效初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点击数:2527    更新时间:2012/7/9    
 

我国土地市场税收调控成效初显

今年上半年,税务、工商、国土等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共享机制,土地增值税完成191亿元,同比增长79.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8亿元,同比增长57.1%。国家税务总局720日公布的这组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以税收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效果初显。

今年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步伐继续加快,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持续活跃,前5个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27.5%,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28.5%,全国40个大中城市二手房交易额同比增长11.3%。为加大对房地产相关税收的征管,各级税务机关继续强化与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充分掌握税源信息,夯实征管基础,依法开展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加强税收与经济税源的对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各地依法开展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工作,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款征收率。自今年1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定基础上提高2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纳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已相继修订了实施办法并贯彻执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加强征管和政策调整的作用下,增长势头较好。

税收是重要的经济调节杠杆。设置土地增值税,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收益和利润,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去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规范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操作程序,明确了清算的条件及有关征管问题,要求各地从今年21日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长期以来税负偏低。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幅度提高,明确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相应修订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从今年11日起施行。去年,我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31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为1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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