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土地律师 | 土地新闻 | 土地交易信息 | 土地承包 | 土地征用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案例 | 土地法律 | 土地咨询 | 
| 留言板首页 | 土地交易信息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土地法律网 >> 土地咨询 >> 查看留言     本网站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13315171023  [admin  2010年6月13日]        
切换到留言本方式 精华留言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查看所有留言 签写新的留言
留言模式:游客模式  查看模式:讨论区方式  发表模式:审核发表   有326条待审核
主题::帮帮我们 :2007/3/11 19:24:51


用户
sunxiaolin021

大家好,我是江西省新干县的一名农民,最近由于我们县城改建火车站,我们村集体的土地被征用掉了一部分.但是有一部分土地由于长期以来一直被别的村小组在使用种水稻,而我们县城土地局的档案里保存的土地证上写的该部分土地是属于我们村集体所有的.现在就该部分土地的归属问题说法不一致,也就是补偿费该给谁有不同意见.所以请各位法律专家帮忙解答,十分感谢!为盼!

管理员[admin]回复:
该块土地应属于你们村集体所有,征地补偿款应该归你们村集体所有.但由于别的村小组在使用种水稻,所以青苗费应归别的村小组的村民,即该青苗的所有人. 回复时间: 2007/3/12 9:31:41
 返回列表
1 条贴子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6条贴子/页  转到第
回 复 留 言
姓  名: *
性  别:
E-mail :
 Oicq :
 Icq :
 Msn :
个人主页:
留言主题: *
现在心情:

留言内容:
小提示:①换行请按Shift+Enter,另起一段请按Enter;②签写的留言内容将被复制到剪贴板。
如果发表失败,请重新在编辑框中用鼠标右键粘贴或用"Ctrl+V"即可找回签写的留言内容!
是否隐藏: 正常 隐藏 * 选择隐藏后,此留言只有管理员和留言者才可以看到。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