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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过户 :2011/10/26 21:11:14


用户
DZG2011
2011年在农村买的一处信用社(这个单位现在已解体)的房子,有买卖合同,契税发票,购房金发票和原来的土地证。当时没办过户,请问现在补办过户是应该按2011年当时的政策办,还是按现在的政策办?(好像现在买卖这种房产是需要公开拍卖的,2011年是不需要的,当时原单位就可以私自处置)
管理员[admin]回复:
主管机关是房管局和土地局,到这个两单位去办理补办手续。原来的买卖行为有效。 回复时间: 2011/10/28 10:11:03
共有回复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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