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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救救农民 :2007/1/10 0:19:46


【游客】
江山育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大圩镇政府低价强征商业用地.102亩农田.村长及代表,每家每户去威逼没觉悟的村民签字,说签了就每亩5.5万.不签就政府强征只给4.6万.这种情况下一些村民不得不签.请问还可以挽回吗?土地是农民的生命.如果没了土地农民该怎么办?而且政府没有提出任何排洪戳施.
管理员[admin]回复:

第一,耕地改为建设用地应有合法的手续。

第二,补偿标准应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6倍。

回复时间: 2007/1/10 1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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