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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村民小组与村委会土地之征 :2010/5/18 23: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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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hcb

你好,我是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务本村西二圩生产小组村民,我生产小组有一约七亩地的农田在1984年被村委会用于兴办村办企业,当时由于什么都是村委会说了算,村委会只是将此块地的国税减免,并每年付给村民小组二千元承包费,村委会只在乡土管办公室注册,并未到县办理任何手续。村委会在1998年将此企业改制给个体户变成民营企业,有效期十年,后此民营企业也未办任何土地变更手续。后来该民营企业因发展需要到别外办厂,此块地就此荒芜多年,现在此民营老板由于落魄,在外办个来污损,又想回我村民小组那块地继续经营。那个给我们村民小组的2000元是年年给的,现在我们村民小组想对这块地涨价,村委只同意涨到五千,我想了解一下,这样的情况,我们村民小组能不能收回这块地。

管理员[admin]回复:

合同到期可以收回。

回复时间: 2010/6/22 9: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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