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土地律师 | 土地新闻 | 土地交易信息 | 土地承包 | 土地征用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案例 | 土地法律 | 土地咨询 | 
| 留言板首页 | 土地交易信息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土地法律网 >> 土地咨询 >> 查看留言     本网站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13315171023  [admin  2010年6月13日]        
切换到留言本方式 精华留言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查看所有留言 签写新的留言
留言模式:游客模式  查看模式:讨论区方式  发表模式:审核发表   有372条待审核
主题::请帮帮我 :2007/5/19 22:07:17


【游客】
吕生
   

我家里有一块土地。在我外出打工期间,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们村的村长与我父亲在家里口头交换土地耕种。由于我父亲年纪以高,老是爱喝酒,所以我家里的事是我做主。旁人看不过眼,就打电话告诉我。当时我知道后,马上给我父亲打电话说,也跟对方讲了,我不同意交换土地。对方没有表态。但是我父亲接了电话之后,就没有耕种对方的土地。种属于自己的那块地。事巧没有多久,我家里的那一块土地国家要征用,上级来量方,对方从中做了手脚,把我家里的土地写到了他的户口上,之后就说:“土地是他家的。”为了户口的名字我与对方争执了两年的时间了。现在国家来赔偿土地征用费用。征用方马上就要动工了。我一家老小全靠我一个人在外面打工拿一点钱生活了。我老婆前两天回家,村上开会公布赔偿一事。我家什么补助也没有,土地也没有。我想用法律来保护我的拥有权,属于我自己的一份赔偿,我现在异地工作。不知道该怎么办,用哪一条法律去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与待遇。请指导一条路。

  此致

   

      谢谢了。

     2007519 星期六  吕生

管理员[admin]回复:
土地承包法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此规定和合同法的实际履行原则,你父亲与村长的口头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并且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并未生效,到征地时,你家应是合法的承包人。补偿款应该有你家的。 回复时间: 2007/6/28 16:37:54
zhangzhibinghan@163.com  返回列表
1 条贴子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6条贴子/页  转到第
回 复 留 言
姓  名: *
性  别:
E-mail :
 Oicq :
 Icq :
 Msn :
个人主页:
留言主题: *
现在心情:

留言内容:
小提示:①换行请按Shift+Enter,另起一段请按Enter;②签写的留言内容将被复制到剪贴板。
如果发表失败,请重新在编辑框中用鼠标右键粘贴或用"Ctrl+V"即可找回签写的留言内容!
是否隐藏: 正常 隐藏 * 选择隐藏后,此留言只有管理员和留言者才可以看到。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