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土地律师 | 土地新闻 | 土地交易信息 | 土地承包 | 土地征用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案例 | 土地法律 | 土地咨询 | 
| 留言板首页 | 土地交易信息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土地法律网 >> 土地咨询 >> 查看留言     本网站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13315171023  [admin  2010年6月13日]        
切换到留言本方式 精华留言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查看所有留言 签写新的留言
留言模式:游客模式  查看模式:讨论区方式  发表模式:审核发表   有372条待审核
主题::土地赔偿 :2007/3/27 23:53:54


【游客】
康洪启
老师好:我家有地7亩 年产值800-1000 还有22年承包期 现国家修路占用5亩 乡镇里面的土地补偿条款是这样写的 年产值(800)*亩数(5)*年数(22) 请问是否合理?是否该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写明细?是否应按照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安置费=需要安置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来计算?如果按这个公式计算那么以后的承包期还算不算在里面?还有如果达不成协议施工单位或乡政府有没有权强制执行?被强制了我们该怎么办?
管理员[admin]回复:

应当是按照该计算公式计算.如果安置不落实不能强行征地.

回复时间: 2007/3/28 17:24:25
KH_930@163.COM 共有回复1条
回复::Re: 土地赔偿 :2007/3/28 20:35:42


用户
姜远训
[隐藏] 
管理员[admin]回复:

参照征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07/3/29 8:32:57
 返回列表
2 条贴子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6条贴子/页  转到第
回 复 留 言
姓  名: *
性  别:
E-mail :
 Oicq :
 Icq :
 Msn :
个人主页:
留言主题: *
现在心情:

留言内容:
小提示:①换行请按Shift+Enter,另起一段请按Enter;②签写的留言内容将被复制到剪贴板。
如果发表失败,请重新在编辑框中用鼠标右键粘贴或用"Ctrl+V"即可找回签写的留言内容!
是否隐藏: 正常 隐藏 * 选择隐藏后,此留言只有管理员和留言者才可以看到。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