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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问? :2007/1/19 20:42:57


【游客】
赵润生
我的耕地被县法院新建办公楼所占,但是它们把补偿金给了市杨树局,理由是按土地局地图所看是杨树局的林地,可是我有土地承包合同,种了十几年的土地就被县发院给占了.土地局的领导说我的合同不起 作用,是这样的吗?向这样的土地纠纷我一个弱势农民该如何解决.
管理员[admin]回复:

占用的你的承包地,补偿款就应该给你。杨树局说那块地是他们的林地,要拿出确切的证据。可来电咨询301188862322    13315171023

回复时间: 2007/1/20 10:05:39
rsh123456@163.com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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