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村有一片荒地,地上有几棵老果树,1986年村民甲与村上签定了承包合同,合同上写明承包费1000元/年,水电费600元/年,五年后果树归村里所有。1989年村民甲因经营不善,不想再继续承包,于是我家便接手了这片荒地,当时和村里写了一个经济合同,继承村民甲的合同。2年后要求村长写承包合同,但村长因只当三年官不给写长期的合同,于是到现在一直都没有一个正式的合同,而且经济合同还在与村长的争执中被冲动的父亲扔给了村长。以后每次换届都去写合同,但都因为同样的问题无果,只是每年照付1600元的承包费。1994年村里因嫌水电费贵,断了水电。20年间,父母在这片荒地投入了很多,培肥土地,大部分荒地变成了果园,有几块田用做菜地,期间还修了水电,在地边上建了个养殖场,养殖猪和鸡.因为村长和我家一直不和,所以建养殖场时没有手续,但是村干部也没有阻挡。
08年12月,果园旁边开始修高速路,征用了部分农田及土地。且以借修路的名义租用了与我村的果园(也就是我家自己种树的那个果园)及其相邻的一些田地堆土,当时我家涉及到的承包责任田(基本农田)有1.5亩,果园地有5亩,共赔偿了不到7万元。
挖山的土就堆在我家的养殖场旁边,约有10多米高,成天尘土飞扬,昆明昼夜温差较大,夜里冷空气遇到尘土,在往年无霜的3月份,今年却发生了很大的霜害,那时正值我家果园里主栽品种的盛花期,于是很多花被冻死,还有一些幼苗也被冻死。我是农大毕业的研究生,当时听到家乡下霜时觉得事出有因,叫父亲到离果园较远的两三公里外去看看,应该没有霜害。果不出我所料,霜害只有在倒土附近的地方才发生。只可惜我叫父亲把它拍摄下来,他不听我的话,没有留下证据,只是当时去找了村干部来处理此事,可一直未果。
09年5月10日,邻村又来租土地,也就是我家果园剩余的部分,这次的土地有10.6亩,其中约有1.5亩现在被用来作菜地,地力很肥。现在村里给了一个赔偿清单,主要是对果树的赔偿,还有每亩500元的开荒费,果树的赔偿标准最高的盛产期的梨树也只是80元/棵,但这类梨树单仅去年就能卖100元左右/棵,其它类似的树还有很多棵,大大小小的都有,比如说挂果2年的它们只赔偿30元/棵。这次的赔偿费总共有8万元左右,我们觉得赔偿太低了,去找村干部协调,他们一致认为从今年的挂果情况来看,只能达到这个标准。告诉他们这个季节正是落花落果结束的时候,以及因为霜害的原因才导致了今年持果偏少,而且地里的那些死了的小树也有很大一部分是那场霜害造成的,可他们却坚称这是我家运气不到,霜冻与倒土不相关,拒不赔偿,也不增加果树的赔偿标准。
据我所知,下一步他们即将租出去的是果园的剩余部分,大概约有25亩左右,这剩余的土地主要是一些大的果树所在的地以及养殖场所在地,初步的赔偿标准也是大树80元棵,开荒费500元/亩,养殖场为违规建筑,以违规建筑9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其它的不给补偿。当我们要求赔偿文件时,村长拒不给看。
经询问村长,邻村是以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赔给我村的,但只是租用,两年后会还给我村,但我清楚,两年后村里是绝对不会再给我家继续管理的,因为有消息说这片土地现已被规划为昆明市西城区政府所在地。
上面是我家目前所处的实际情况,我想请教律师的是:
1. 村长说土地的赔偿是按原用途,也就是按荒地赔偿,对吗?我家只能享受500元/亩的开挖费合理吗?
2. 养殖场是违规建筑吗?
3. 村长说不同意这个赔偿方案就只有强占了,这样的做法对吗?
4. 如果后面剩余的土地没租出去,明年去交明年的承包费,村长拒收怎么办?
5. 如果村里的赔偿正如我所理解得太低,要走法律程序的话,应该什么时候请律师上诉比较合适?昆明有没有这方面比较历害的律师?该怎么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