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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抢劫土地 :2008/1/10 11:30:02


【游客】
邢光辉

        1985年在邻村开垦几亩荒地,现又被邻村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卖与第三村一户.建筑墙壁圈地200亩.

        请问邻村有权收回我们的土地吗?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应怎样办?

请答复       谢谢!!

管理员[admin]回复: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08/1/11 14:50:24
hyxhbxt@163.com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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