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土地律师 | 土地新闻 | 土地交易信息 | 土地承包 | 土地征用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案例 | 土地法律 | 土地咨询 | 
| 留言板首页 | 土地交易信息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土地法律网 >> 土地咨询 >> 查看留言     本网站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13315171023  [admin  2010年6月13日]        
切换到留言本方式 精华留言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查看所有留言 签写新的留言
留言模式:游客模式  查看模式:讨论区方式  发表模式:审核发表   有372条待审核
主题::他们都是强盗 :2007/12/18 10:58:36


用户
fanqm

我们家有块山林,结果前几天带了土地局的人,县政府的人,警察,工人共300多人,把我家那块山林围起来,跟本没有通知我们就把山给铲平了,我们找他理论,被警察赶出来,县政府说是征用用来建法院的,到现在我们都没看到这相关征用的文件,法院那方说一平米只给27块钱,可是附近的地一平米都卖到2000多,差的太远了.现在山林以经没法恢复了,他们都开工建起来了,不卖也没办法.法院,县政府,土地局相勾结,我想请问贾律师,政府征用土地应该有哪些程序,我们要看到那些文件才可以让他征用.如果有补偿费,标准是多少,顺便说一下,这块山林在开发区,5年前没开发时可能不值钱,但现在周围建了好多楼,地价就涨了很多,这标准能按原来的算吗       

                                                                                                   请贾律师一定要帮帮我,谢谢

管理员[admin]回复:
征收土地必须依法张贴征地公告,对征地范围用途时间安置补偿标准作出公告.未按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关于补偿标准请参考本网站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占地的现象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7/12/18 16:25:51
 返回列表
1 条贴子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6条贴子/页  转到第
回 复 留 言
姓  名: *
性  别:
E-mail :
 Oicq :
 Icq :
 Msn :
个人主页:
留言主题: *
现在心情:

留言内容:
小提示:①换行请按Shift+Enter,另起一段请按Enter;②签写的留言内容将被复制到剪贴板。
如果发表失败,请重新在编辑框中用鼠标右键粘贴或用"Ctrl+V"即可找回签写的留言内容!
是否隐藏: 正常 隐藏 * 选择隐藏后,此留言只有管理员和留言者才可以看到。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