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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希望 :2007/11/28 13:14:31


【游客】
青年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村里的支书在没有经过全村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们村里的将近8亩耕地上的土卖给窑厂及私人,留下了四五米深的大坑,村们去上访,县土地局的人说,这只是一般耕地,得要0亩以上才有处分?我们不明白,那在我们村上算是很好的地了,就因为以前上面是树,就变成一般耕地了,在说就是一般耕地,难道就模样罪了吗?他还配的上一个共产党员吗?

      希望得到你们的答复!谢谢!

管理员[admin]回复:
国家禁止在耕地上取土.否则属于破坏耕地的行为.破坏一般耕地10亩以上,或破坏基本农田5亩以上,即构成刑法上的破坏农用地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07/11/28 14: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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