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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的土地补偿费比例少了吗? :2007/11/24 20:50:51


用户
黄先生
既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的是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为什么我们作为土地所有权人拿到的分配比例是土地补偿款的40%(根据我村目前发放的补偿款补偿办法)?村里为什么在大多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直接发放了补偿款补偿办法的通知?请问村或者镇政府这样的做法对吗?
管理员[admin]回复: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征地补偿款由三部分构成,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归所有人.安置补助费归安置单位所有,被征地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集体所有,通过法律规定的民主议事程序,也可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分配,分配比例由决议确定. 回复时间: 2007/11/27 11: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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