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土地律师 | 土地新闻 | 土地交易信息 | 土地承包 | 土地征用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案例 | 土地法律 | 土地咨询 | 
| 留言板首页 | 土地交易信息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土地法律网 >> 土地咨询 >> 查看留言     本网站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13315171023  [admin  2010年6月13日]        
切换到留言本方式 精华留言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查看所有留言 签写新的留言
留言模式:游客模式  查看模式:讨论区方式  发表模式:审核发表   有372条待审核
主题::强买土地我们应该怎么办 :2007/11/8 20:03:36


【游客】
一枚情人扣

你好:

我是温州市鹿城区临江镇沙头村村民,我们村的干部与镇干部多想把我们村的全村的土地给买了,但是又没有给征地补偿的标准,我听说还有什么二产跟三产的,多没有跟我们说明白.可是我们有不想买我们的土地.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管理员[admin]回复:

将农地出卖用于非农业建设是违法违法行为.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国有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了,应当依法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对被征地集体和农民进行补偿,并且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否则即是违法.对于违法行为可以制止.

回复时间: 2007/11/9 9:23:09
http://506968817,azone,aa.com  返回列表
回复::土地被改变使用性质怎么办? :2007/11/9 15:36:23


【游客】
周玲
我是湖南省长沙市莲湖村的农民,雨花区政府在2003年征用我们的土地用于开发国际汽车城,但是经过4年的时间于今年才开发,但不是用于开发国际汽车城而是开发房地产,在这4年的时间里,有关手续已经办好,我们原来是想以后靠国际汽车城自谋职业,但是现在看来我们农民什么也没有,我觉得政府现在在欺骗我们农民,生活问题也一直没有解决,每年村上才发1000到2000元的生活费,我们已经到区信访办但是领导给我们的答复是政府有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当初也不会拆房,毕竟我们还有土地种菜,房屋出租,现在我们可以说走路没有们,政府一把抓
管理员[admin]回复:

集体土地征收后,归国家所有,地方政府无权改变土地用途.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回复时间: 2007/11/14 18:29:53
876749049  返回列表
2 条贴子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6条贴子/页  转到第
回 复 留 言
姓  名: *
性  别:
E-mail :
 Oicq :
 Icq :
 Msn :
个人主页:
留言主题: *
现在心情:

留言内容:
小提示:①换行请按Shift+Enter,另起一段请按Enter;②签写的留言内容将被复制到剪贴板。
如果发表失败,请重新在编辑框中用鼠标右键粘贴或用"Ctrl+V"即可找回签写的留言内容!
是否隐藏: 正常 隐藏 * 选择隐藏后,此留言只有管理员和留言者才可以看到。
验证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