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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果以前少报了纳税面积,现在土地补偿咋算 :2007/11/3 19:27:49


用户
greyice

请问:如果以前少报了纳税面积,现在土地补偿咋算?

最近我村,发放了关于农民土地补偿款发放的实施办法。其中提到耕地面积确定以198×年核定的农业纳税面积(以下称X面积)为基准。但我们实际的耕地种植面积(以下称Y面积)超过了这个上报面积很大一部分。现在补偿款要以X面积为基数计算,比实际的以Y为基数计算出的补偿款少出的很大一部分,请问这部分的补偿款可以成为本村集体的合法收入吗,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公布过多出的这一块补偿款的相关信息?

管理员[admin]回复: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标准以承包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关于多出的部分,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归财产所有人,其他归集体. 回复时间: 2007/11/9 9: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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