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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急!请速回! :2007/9/2 11:16:54


用户
dql2008

本村委办公室决定把宅基地以外的荒地全部用经济竞标的方式在本村给村民公开竞标,承包给村民,并且还规定以交压金的为准,不交押金就没有竞标资格.

现在我宅基外的荒地,不但预交了压金而且村委领导还私自把我和另一方

(没交押金),叫到镇办公室搞竞标,当时我一时冲动,忘记我所交的押金,和对方竞标,我落选了。

请问:这种方式合法吗?如不合法,请给法律依据

谢谢

在线等待

2007。9。2

管理员[admin]回复:
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适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发包 回复时间: 2007/9/13 17: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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