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土地律师 | 土地新闻 | 土地交易信息 | 土地承包 | 土地征用 | 土地所有权 | 土地案例 | 土地法律 | 土地咨询 | 
| 留言板首页 | 土地交易信息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土地法律网 >> 土地咨询 >> 查看留言     本网站提供免费的电话咨询:13315171023  [admin  2010年6月13日]        
切换到留言本方式 精华留言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查看所有留言 签写新的留言
留言模式:游客模式  查看模式:讨论区方式  发表模式:审核发表   有372条待审核
主题::咨询土地征用补偿 :2007/6/22 17:21:08


【游客】
风雨飘泊
你好:80年左右因支持集体兴办企业在我们组里租用了约30亩土地,后来企业扩建又租了约12亩,当时共安排了18名人员到厂里上班(好象算土地工)。到93年厂倒闭了,安排的人员没得到任何补偿就回家了。后来这厂一会有人来开这,一会有人开那的,到2006年时我们组听说这厂和土地被镇卖给一个私人老板了,我们组里的人员就去镇里讨要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补助。等了2个月镇里答复:这块地在87年时由当时的厂提出申请补办土地为使用,在98年12月31日当地国土局批准为征用,以“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因集体建设包括兴办企业而占用的土地,不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范围内”为由不支付我们现在提出的任何补偿。请问我们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就被征用,现在又不支付任何补偿合理合法吗?如何维护我们的利益?
共有回复2条
回复::Re: 咨询土地征用补偿 :2007/6/24 18:46:39


【游客】
风雨飘泊

怎么没人给我回复啊!晕

 

管理员[admin]回复:

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生产领域的6到10倍;安置补助费为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生产领域的4到6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耕地的数量除以人均耕地量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裣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如果按上述标准补偿尚不能恢复以前的生活水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回复时间: 2007/6/25 10:56:33
 返回列表
回复::Re: 咨询土地征用补偿 :2007/6/25 17:34:11


【游客】
风雨飘泊
 管理员你好:看到你的回复了,谢谢。                                                                                     再咨询询一下:看到你回复的是补偿的标准,而我们组的村民现在与镇政府是在“有没有补偿”有争议。我们村民的意见是:当时支持集体兴办企业时是到我们组里租用的40多亩地并安排了土地工(我们有84年租用土地安排土地工人员名单的协议),后来企业倒闭安排的人员也没任何补偿就回家了。在2006年这块土地卖给了私营企业,我们组里的村民就要求镇政府支付我们应有的补偿。镇政府的意见是:这块地在87年时已改为使用,在98年12月又改为征用,这地在87年时已成为集体土地。以“不在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范围内,这地现在与我们村民没有关系”为由不支付我们村民现在提出的任何补偿。请问镇里的这个理由合法吗?我们如何才能维护我们的权利?
why008890@sina.com  返回列表
回复::Re: 咨询土地征用补偿 :2007/6/28 17:25:25


【游客】
风雨飘泊
我的问题真的就这么难回复吗?
管理员[admin]回复:

你的问题已经回复过了,请仔细查看

回复时间: 2007/6/29 8:49:58
 返回列表
4 条贴子   首页 | 上一页 | 1 | 下一页 | 尾页 6条贴子/页  转到第
回 复 留 言
姓  名: *
性  别:
E-mail :
 Oicq :
 Icq :
 Msn :
个人主页:
留言主题: *
现在心情:

留言内容:
小提示:①换行请按Shift+Enter,另起一段请按Enter;②签写的留言内容将被复制到剪贴板。
如果发表失败,请重新在编辑框中用鼠标右键粘贴或用"Ctrl+V"即可找回签写的留言内容!
是否隐藏: 正常 隐藏 * 选择隐藏后,此留言只有管理员和留言者才可以看到。
验证码: *